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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未满和工资协商解除(医疗期未满和工资协商解除合同)

2024-04-17 4624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医疗期未满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吗
  2. 医疗期未满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3. 医疗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一、医疗期未满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可以。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之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个期限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以及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有关。依据工作年限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本案中,查某在该公司工作未满5年,依照法律规定,其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4条的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医疗补助费主张的条件

  

(一)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主张医疗补助费有理有据

  

1、若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限法定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内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3、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医疗补助费。

  

(二)医疗期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终止的,劳动者主张医疗补助费必须符合法律条件。

  

1、医疗期内合同期满,合同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满。但是医疗期满后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单

  

位理应办理退工手续,并给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责任。

  

2、但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医疗期满而“终止”、不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需要视情况而定。

  

二、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权益的,在医疗期间的员工,是不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是有些企业,非要解除,那么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劳动者在医疗期未满的情况下,如果遇到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要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二、医疗期未满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未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依法不用提前通知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医疗期未满和工资协商解除(医疗期未满和工资协商解除合同)

  

4、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离职证明、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手续;

  

5、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结清用人单位的债务。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在终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在员工病假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若用人单位执意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行为属于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必须支付员工相应的赔偿。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补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4、代通知金。按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雇患病期间的劳动者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综上所述: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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